据衡 ·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
版本:v1-2026-10-19 · 发布日期:2026 年 10 月 19 日。
个人信息处理者:镇江海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我们")。联系方式:service@juhengcloud.com。本规则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制定。本平台面向企业用户,不面向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。
一、我们收集哪些个人信息
| 信息 | 用途 | 是否必需 |
|---|---|---|
| 登录邮箱 | 邮箱验证码登录、识别账号;发送订单、发票、数据到期等事务通知 | 登录时必需 |
| 订单通知邮箱、收票邮箱 | 发送订单状态通知和电子发票 | 下单时必需 |
| 同意协议时的 IP 地址、时间 | 作为电子合同成立的证据 | 下单时自动记录 |
| 上游供应商联系人(姓名、电话或邮箱) | 供应商通过"前体数据请求"链接提交数据时填写,仅提供给发出请求的企业,用于核对数据;随该项目一并保存和删除 | 供应商提交数据时必需 |
| 登录与请求的 IP 地址 | 防止验证码被滥用、防止恶意请求(频率限制) | 自动记录 |
企业信息(企业英文名称、装置、联系人、开票信息、生产与排放数据)属于企业经营数据,按《技术服务协议》的保密条款处理。如您在企业信息中填写了联系人姓名、电话,您所在的企业是这些信息的处理者,我们作为受托人仅用于生成您要求的交付文件(见《技术服务协议》第七条)。我们不收集手机号、身份证件、位置等其他个人信息,也不使用第三方统计或广告追踪工具。网站只使用维持登录状态所必需的 Cookie。
二、存储地点与期限
- 全部数据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,我们不向境外提供。您自行下载文件并发送给境外客户、核查机构的,由您所在的企业决定并负责;供应商通过"前体数据请求"提交的数据和联系人信息,提供给发出请求的企业,该企业可以将数据提供给其核查机构和欧盟客户核对,供应商在提交时会看到这一说明并勾选同意。
- 账号信息:保留至您删除账号。
- 项目数据:已开通项目保留至报告期结束后 6 年零 6 个月(覆盖欧盟"报告期后保存 6 年"与"核查后保存 4 年"的要求);未登录创建且从未认领的项目,180 天无操作即删除。
- 订单与发票记录: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保留;删除账号后,其中的邮箱将做脱敏处理。
- 每日备份保留 14 天,已删除的数据在备份轮换后彻底清除。
- 登录验证码只保存其不可逆的摘要,10 分钟后失效。
- 网站访问日志(含 IP 地址、访问时间、请求地址)保留 180 天,用于网络安全防护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"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"的要求,到期自动删除。
三、对外提供与委托处理
我们不出售、不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。为发送邮件,我们使用腾讯公司的企业邮箱服务(企业微信邮箱),仅向其提供收件邮箱地址和邮件内容。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依法要求外,我们不会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。
四、您的权利
- 查阅、复制:登录后在"我的账户"查看;在项目页"导出全部数据"。
- 更正:可在"我的账户"更换登录邮箱,在订单中修改开票信息(开票前)。
- 删除:可随时删除项目;删除名下全部项目后可删除账号。
- 撤回同意、注销:删除账号即撤回同意。
- 如有疑问或投诉,请发邮件至 service@juhengcloud.com,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五、安全措施
传输加密(HTTPS)、会话令牌与验证码仅保存摘要、按账号隔离项目数据、后台人员实名登录并留存操作日志、频率限制防滥用、每日备份。
六、规则更新
本规则更新时,我们将在网站公布新版本;涉及处理目的、方式、种类的重大变更,将另行征得您的同意。